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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服务协议

国家建材网服务条款

本服务条款是国家建材网与您就国家建材网会员服务的相关事项所订立的有效合约。您通过盖章、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未点击确认本服务条款而事实上使用了国家建材网服务,即表示您与国家建材网已达成协议并同意接受本服务条款的全部约定内容。如若双方盖章文本与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之服务条款文本,存有不一致之处,以双方盖章书面文本为准。

关于本服务条款,提示您特别关注限制、免责条款,国家建材网对您违规、违约行为的认定处理条款,以及选择管辖法院等其他条款。限制、免责条款可能以加粗或加下划线形式提示您注意。在接受本服务条款之前,请您仔细阅读本服务条款的全部内容。如果您对本服务条款的条款有疑问的,请通过国家建材网相关业务部门进行询问,国家建材网将向您解释条款内容。如果您不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意内容,或者无法准确理解国家建材网对条款的解释,请不要进行后续操作。

1. 服务内容

1.1. 本条款中“服务”指:国家建材网向您提供 www.chinabmnet.com 网站上所展示的各功能版块访问服务以及不同会员等级所享受的会员权益,会员权益可在“会员中心”查看。

1.2. 国家建材网提供的服务必须符合本服务条款的约定。

2. 服务费用

2.1. 国家建材网将依据您所需求的服务内容出具《国家建材网会员服务协议》,并列明相关服务费用。在您确认无误之后双方签订协议,您应按照协议所列明的价格予以支付。

2.2. 付费:

2.2.1. 在您付费之后,国家建材网才开始为您提供服务。

2.2.2. 服务期满双方愿意继续合作的,您至少应在服务期满前一个月支付续费款项,以使服务得以继续进行。如续费时国家建材网对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进行调整的,双方同意按照届时有效的新的产品体系、名称或价格履行。

2.3. 国家建材网保留在您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您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

2.4. 您完全理解国家建材网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活动均为国家建材网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优惠内容不包括赠送服务项目的修改、更新及维护费用,并且赠送服务项目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 权利义务

3.1. 您的权利、义务

3.1.1. 您同意遵守本服务条款以及网站上所附其它服务协议。您了解上述协议及规范等的内容可能会不时变更。如本服务条款的任何内容发生变动,国家建材网应通过提前30天在 www.chinabmnet.com 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不同意国家建材网对本服务条款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您有权停止使用国家建材网的服务,此等情况下,国家建材网应与您进行服务费结算(如有)。如您继续使用国家建材网服务,则视为您接受国家建材网对本服务条款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3.1.2. 您应按照国家建材网的页面提示及本服务条款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3.1.3. 您承诺:

3.1.3.1. 如果您利用国家建材网提供的服务进行经营或非经营的活动需要获得国家有关部门的许可或批准的,应获得该有关的许可或批准。

3.1.3.2. 不利用国家建材网提供的服务散发大量不受欢迎的或者未经请求的电子广告、违规产品或包含反动、色情等有害内容的信息。

3.1.3.3. 不利用国家建材网提供的资源和服务上传(Upload)、下载(download)、储存、发布如下信息或者内容,不为他人发布该等信息提供任何便利:

3.1.3.3.1.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信息;
3.1.3.3.2.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的信息;
3.1.3.3.3.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下流的信息或教唆犯罪的信息;
3.1.3.3.4.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3.1.3.3.5.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的信息;
3.1.3.3.6.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的信息;
3.1.3.3.7.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信息或内容;
3.1.3.3.8.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3.1.3.4. 不进行任何破坏或试图破坏网络安全的行为。

3.1.3.5. 不进行任何改变或试图改变国家建材网提供的系统配置或破坏系统安全的行为。

3.1.3.6. 不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或违反国家建材网服务条款的行为。

3.1.3.7. 如国家建材网发现您违反上述条款的约定,有权根据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提出质疑或投诉,国家建材网将通知您,您有责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说明并出具证明材料,如您未能提供相反证据或您逾期未能反馈的,国家建材网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立即终止服务、中止服务或删除相应信息等处理措施。因您未及时更新联系方式或联系方式不正确而致使未能联系到您的,亦视为您逾期未能反馈。

3.1.4. 您对自己发布在国家建材网平台上的数据以及进入和管理国家建材网平台上各类产品的信息及用户资料、密码的完整性和保密性负责。因您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上述数据、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

3.1.5. 您应向国家建材网提交执行本服务条款的联系人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以上人员发生变动,您应自行将变动后的信息进行在线更新并及时通知国家建材网。因您提供的人员的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以及因以上人员的行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结果,均由您负责。

3.1.6. 您对您存放在国家建材网平台上的数据内容负责,如因上传、发布的公开信息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由此造成的全部结果及责任由您自行承担。国家建材网对此予以监督、通过站内通知向您提示不合规或疑似不合规内容,并郑重提示您谨慎判断数据内容的合法性。国家建材网已经尽合理的审查义务,您如违反所承诺的内容由此造成国家建材网受到行政处罚,此责任由您承担。

3.1.7. 您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1.8. 您了解国家建材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如国家建材网安全产品并不能保证您的信息的绝对安全),但国家建材网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国家建材网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国家建材网违约。您同意和国家建材网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3.1.9. 数据备份系您的义务和责任。国家建材网不保证完全备份用户数据,亦不对用户数据备份工作或结果承担任何责任。

3.2. 国家建材网的权利、义务

3.2.1. 国家建材网应按照服务条款约定提供服务。

3.2.2. 国家建材网为付费用户提供售后电话咨询服务和在线咨询服务系统,解答客户在使用中的问题。

3.2.3. 国家建材网将消除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但因您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非国家建材网控制范围之内的事项除外。

4. 用户数据的保存、销毁与下载

4.1. 您存放在国家建材网上的数据为您所有,国家建材网除执行您的服务指令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除非:

4.1.1.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行政或司法等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

4.1.2. 您和国家建材网另行协商一致的;

4.1.3. 如果您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1.4. 为提供您所要求的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您数据;但前述披露仅在为您提供服务的必要范围内,且国家建材网要求第三方承诺,第三方应仅为提供服务目的使用其获得的数据且按照不低于本服务条款的标准对其获得的数据承担保密义务。

4.2. 除法定及国家建材网和您另行约定外,自本服务条款期满或因任何原因导致本服务条款提前终止之日起的7个自然日内,国家建材网应继续存储您的数据,逾期将不再保留您数据,您需自行承担其数据被销毁后引发的一切后果。

5. 知识产权

5.1. 您应保证提交国家建材网的素材、对国家建材网服务的使用及使用国家建材网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如有第三方基于侵犯版权、侵犯第三人之权益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其他适用的法律等原因而向国家建材网提起索赔、诉讼或可能向其提起诉讼,则您应赔偿国家建材网因此承担的费用或损失,并使国家建材网完全免责。

5.2.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国家建材网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国家建材网相关投诉处理工作。

5.3. 您承认国家建材网向您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国家建材网或第三方所有。除国家建材网或第三方明示同意外,您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资源,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6. 保密条款

6.1. 保密资料指由一方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技术及非技术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软件硬件等)。

6.2.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同意对获悉的对方之上述保密资料予以保密,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资料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除非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要求或上述保密资料已经进入公有领域外,接受保密资料的一方不得对外披露。

6.3. 本服务条款双方明确认可保密资料是双方的重点保密信息并是各自的重要资产,本服务条款双方同意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资料等不被披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资料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

6.4. 本条款不因本服务条款的终止而失效。

7. 期限与终止

7.1. 服务期限自您缴费成功之日起计算(以国家建材网财务部门收到款项之日为准),而非以您提交会员升级申请之日为依据。具体服务期限将根据您实际选择及缴费情况计算。

7.2. 发生下列情形,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7.2.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7.2.2. 您严重违反本服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a.您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及/或b.您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等),国家建材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并不退还您已经支付的费用。

7.2.3. 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国家建材网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的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遭遇该等行为而给国家建材网带来危害,或影响国家建材网与国际互联网或者国家建材网与特定网络、服务器及国家建材网内部的通畅联系,国家建材网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

7.2.4. 国家建材网可提前30天在 www.chinabmnet.com 上通告或给您发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服务条款。届时国家建材网应将您已支付但未消费的款项退还,退还方式双方协商决定。

8. 违约责任

8.1. 本服务条款任何一方违约均须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8.2. 您理解,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国家建材网违约:

8.2.1. 国家建材网在进行服务器配置、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8.2.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8.3. 如因国家建材网原因,造成您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您可以终止服务,但非国家建材网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9. 不可抗力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0. 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0.1. 本服务条款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10.2. 在执行本服务条款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有关机构进行调解;双方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合同双方最后仍未达成和解的,任何一方都可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 附则

11.1. 国家建材网在 www.chinabmnet.com 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会员权益页面是本服务条款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 www.chinabmnet.com 相关页面上的服务说明、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与本服务条款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服务条款为准。

11.2. 国家建材网有权以提前30天在 www.chinabmnet.com 上公布、或给您发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将本服务条款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国家建材网的关联公司。

11.3. 如果任何条款在性质上或其他方面理应地在此协议终止时继续存在,那么应视为继续存在的条款,这些条款包括但不局限于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